成都户口 一年社保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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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成都的社保和户口,能不能买天府新区的房子
天府新区的购房资质是,要有天府新区的户口两年,或者有天府新区社保满两年。还有一种就是有天府新区的户口,社保满了一年。有上述三种资质都是可以购买天府新区的住宅的。天府新区属于成都的第一限购圈层,拥有它的资质,目前是只能购买该区域的住宅的。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材料:
1、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及相互关系证明(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2、房屋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购房合同或公房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小产权房除外(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3、集体户设立申请(申报设立集体户需提供此材料)。
4、出生医学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5、卫计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6、亲子亲缘鉴定书(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7、收养登记证(父母信息明确时办理收养入户的需提供此材料)。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政务服务网-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