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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成都社保缴纳基数
最新或2022(历届)年5月30日成都市公布了最新或2022(历届)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7644元/年,省平工资为49018元/年,按照养老保险最低档即4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1634元,上限为12254元。医疗等其他保险(最低档60%)缴纳基数为2382元,上限为11911元。继公布了个人参考缴纳基数后,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也已出台,标准如下:
成都市最新或2022(历届)年社保企业与个人缴纳最低比例
类别缴纳比例缴纳金额(养老最低40%,其他60%)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20.0% 8.0% 326.80 130.72
医疗保险 6.5% 2.0% 154.83 47.64
失业保险 2.0% 1.0% 47.64 23.82
生育保险 0.6%- 14.29-
工伤保险 0.6%- 14.29-
大病保险 1.0%- 23.82-
合计-- 581.67 202.18
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581.67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02.18元。与最新或2022(历届)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635.69减少到581.67元,减少54.92元,个人由229.81元减少到202.18元,减少27.63元。养老保险最新或2022(历届)年1-5月补扣在6月结算时一并进行,单位需要补扣197元,个人需要补扣78.8元,共计275.8元。
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6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金额进行调整,缴费共分四个档次,缴费金额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652.34元,60%一档每月缴纳815.74元,80%一档每月缴纳979.14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142.5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对应的4个档次,1~5月每月应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39.4元、59元、78.8元、98.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
成都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主观:
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300%(15130元)和40%(2017元)执行。(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40%(2017元)、60%(3026元)、80%(4034元)和100%(5043元)执行。 2、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300%(14370元)和60%(2874元)执行。(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80%(3832元)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4790元)执行。
2019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表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2019年5月起使用)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2019年5月起使用)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五、单位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2019年5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均工资”64717元,其中月平均5393元)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15.72元/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元/月。(不划入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3.14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与保险。)
特别提示:
1.2019年1月-4月,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档次按原规定标准执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
2.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月-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3.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4.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个体社保业务。
成都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职工养老保险
最低单位653.36元,个人325.68元
具体如下:
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档次60%为814.20
具体如下
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81420元计算(月平均工资6785元)
单位(元/月)
1.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根据成人社办发[2022) 95号文规定,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底前可补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补足2022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四川人社”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办理,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地址: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二楼,电话:12366/87653446)办理。
医保
具体如下
2023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目前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标准:
答: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月或上一年平均工资)乘以缴费比例,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其中缴费比例单位部分为基本医疗保险6.9%、生育保险0.8%、大病互助0.6%;个人部分为2%。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身份
缴费基数
(元)
缴费金额
(元)
统账结合
5428
515.66
单建统筹
6785
271.40
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
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1、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2、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3、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成都社保缴费
成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执行,即2697元。成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执行,即3236元。成都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5%,个人缴费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