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区社保补缴 成都个人社保网上补缴

本文目录

  1. 成都地区社保补缴
  2. 成都个人社保网上补缴
  3. 成都社保能补缴几个月
  4. 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5. 社保补缴时间限制
  6. 成都市如何补缴社保

成都地区社保补缴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成都地区社保补缴 成都个人社保网上补缴

扩展资料:

根据成都市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果想参加养老保险,必须按照最低年龄缴费,如果未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充缴费。具体补充付款规定如下:

1、员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第一次在7月1日之前,2011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果贡献没有达到15年,他们可以支付剩下的一次性付款后5年的每月贡献。

2、员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后的第一次7月1日,2011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果贡献没有达到15年,他们应该继续支付每月贡献,直到满15年,他们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获得养老金。

3、企业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当一次性缴纳。一次性填发确有困难的,应制定填发计划,审核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4、政府批准生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纳的部分款项的,对延期缴纳的应及时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成都个人社保网上补缴

成都网上补缴社保的流程如下:

1、打开微信,点击城市服务选项;

2、进入城市服务界面,点击社保功能;

3、选择成都当地的社保缴费通道,点击选择补缴;

4、输入个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完成支付即可补缴成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社保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前面操作流程完成以后就办理成功了,但是除了办理个人缴费,还可以办理其他业务,在登录首页的参保缴费管理,这一项可以申请补扣三个月内的欠费,比如说因为帐户扣款失败,存够钱后就可以申请补扣,不用等到下个月一起扣,还有参保信息修改,打开后可以修改参保险种、缴费基数、关联家庭帐户等等。

成都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12%,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4%;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8%,个人不需缴纳;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2%-1.9%,个人不需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成都社保能补缴几个月

成都社保能补缴四个月。

医疗保险女性缴够20年男性缴够25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保。

具体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2、养老保险需要最少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退休金中途断缴可以补续,但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3、医保如果中断,则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医保从中断之日起有一个缓冲期,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保补缴时间限制

社保是我国规定用人单位强制为员工缴纳的基础保险,主要有医疗、养老、生意、失业、工伤保险五种,另外还有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大部分,员工只需要缴纳少部分。在单位离职后,会出现社保断交的情况,断交的社保可以补交吗,补交社保会有时间限制吗?

社保补缴时间限制

断交的社保可以补交,但是并不是所有时期断交的社保都可以补交,只能补交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若是在单位离职了6个月,社保断交了6个月,那么在补交社保时只能选择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补交还分为单位和个人。

单位补交社保:

重新上班后,要补交社保需要和用人单位的人事商量,让单位来为自己补交社保,缴纳费用由自己全部承担,一般来说,大公司不会为新员工补交社保,若是小公司,和公司领导以及人事比较熟,可以协商补交,单位补交社保包含了五险和一金。

个人补交社保:

在单位离职后,自己就可以到社保局缴纳社保,个人社保包含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公积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不可缴纳,必须有单位才可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是五险中非常重要的两种保险。个人社保补交可以选择最近三个月的,直接到当地的社保局柜台办理,需要先排号,填写社保补交单,到号后直接交给工作人员,会给你补缴单回执,拿着补交明细单到税务局交钱即可,可以直接刷卡。

成都市如何补缴社保

一、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二、单位: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补缴材料

单位:

1、为职工补缴上月医保费的,可在网厅进行人员补收核定并推送相关信息,方可补缴。

2、为职工补缴四个月(含)以内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补缴对应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和《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3、为职工补缴四个月以上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补缴对应月份)、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个人: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目前,成都社保系统已恢复,6月份可一次性补缴5、6月两个月社保

单位: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线下缴费_至最后参保或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若是在市本级参保,可到金牛区税务局缴纳社保费。

补缴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金额,并及时在税务部门缴费。逾期未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8号)精神,在成都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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