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买房最新政策
1限购政策,以个人为单位。成都户口或者是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可以在成都限购区内买房。2,贷款政策,首套最高可贷7成,2套11区最高可贷7成。贷款利率,多数银行是首套上浮10%-20%,二套上浮20%-30%。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二、外地人在成都购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三、成都购房入户的条件是什么?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成都购房新政策规定在成都高新区内买房的话是有条件限制的。首先肯定是需要有当地的户籍,而且对于购房人员的就业情况和社会保险都有着一定的要求,要求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4个月以上。另外成都市政府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如果是二套房的话,首付比例是40%。
成都哪些区域买房不用社保
法律主观:
成都市在买房没有社保应该如何处理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在成都买房没有社保怎么办理如果是外地户口,那么必须满足在成都缴纳社保2年的条件才能买房,而如果是成都本地户口则不需要满足社保条件即可买房,具体要求如下: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两年内连续三年(24个月)的社保或税单;3、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4、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5、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6、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7、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8、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非成都户口买房规定: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二、落户成都多久可以买房可以立即买房。在成都落户之后就属于成都集体户口,按照规定,成都集体户口和成都本地独立户口一样,可以直接买房。只需要按照同城迁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即可。没有房屋面积大小的限制,去人才中心将你的户口页原件借出,再带上房产相关的资料去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即可。在成都有买房落户政策,可以先买房再落户,也有集体落户政策,可以落户之后成为成都户口再买房。即使有限购政策,但是成都集体户口和本地独立户口一样,可以直接买房。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在买房没有社保应该如何处理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成都市买房社保要求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成都市买房社保不够两年如何办理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市买房社保不够两年如何办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成都买房社保不够两年怎么办根据限购政策,社保不满两年,可以通过学历入户,或者亲戚投靠入户等方式将自己户口迁入成都,获得购房资格。如果不迁户口,那就只好老老实实缴纳社保两年后,获得购房资格再购买房产了!除此也没有其他比较好办的办法了。 2019年3月23日晚间,传言已久的成都限购新政终于落地。根据公告,这一次二手房也被纳入了限购范围,规定将于3月24日起开始实施。二、限购政策解读 3月23日晚7时,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从3月24日起,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并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对于购房者关心的系列问题,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做了解读。具体如下: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买房社保不够两年如何办理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成都购房社保要求
法律分析: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三)关于新入户人员购房条件的调整。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实现职住平衡,《通知》要求户籍迁入限购区域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对于新入户人员,我市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支持其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居住问题。一是我市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租房支持;二是我市市场租赁房源充足,目前全市有60多万套市场化住房尚未出租,给新入户人员租房提供了较多的选择和充分的保障;三是国有住房公司将加快投放一批国有租赁住房向社会出租,同时我市已出让的18宗配建租赁住房用地,可建租赁住房36.7万平方米、4500套左右,也将陆续上市;四是全市已开工建设了37个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住房项目,可建住房590万平方米、7.4万套,正在加快建设中,建成后即可投放市场;五是建立了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和住房租赁服务大厅,为新入户人员租房提供高效、便捷、精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