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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哪个社保购房资格最多
成都买房社保要求如下:
1、天府新区,A类区域。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
2、高新南区,B类区域。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
3、高新西区,C类区域。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
4、青白江区,D类区域。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社保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而提供的一种收入和补偿制度。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五项,人们统称为五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在成都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在成都买房落户需要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或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成都社保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1条件
成都购房最新政策: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法律依据】
《成都市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第三条刚需家庭购房登记时,其登记购房人(以下统称刚需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对同一个刚需家庭在当期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以家庭为单位生成一个购房登记号,目的是防止个别登记购房人通过瞒报、漏报家庭成员,或同时以普通登记购房人身份重复报名获得多个报名资格,从而影响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公平、公正。同时,刚需登记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排序选购首套商品住房后,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再优先摇号排序选房。
成都购房资格社保要求
法律分析: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三)关于新入户人员购房条件的调整。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实现职住平衡,《通知》要求户籍迁入限购区域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对于新入户人员,我市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支持其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居住问题。一是我市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租房支持;二是我市市场租赁房源充足,目前全市有60多万套市场化住房尚未出租,给新入户人员租房提供了较多的选择和充分的保障;三是国有住房公司将加快投放一批国有租赁住房向社会出租,同时我市已出让的18宗配建租赁住房用地,可建租赁住房36.7万平方米、4500套左右,也将陆续上市;四是全市已开工建设了37个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住房项目,可建住房590万平方米、7.4万套,正在加快建设中,建成后即可投放市场;五是建立了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和住房租赁服务大厅,为新入户人员租房提供高效、便捷、精准服务。
成都市的社保可以买哪里的房子
可以购买区域见下面:
可购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具备条件:连续不间断缴纳2年成都市社保;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购房当月,社保和单位注册地必须在高新南区。
外地人无社保武汉买房
如今外地人若想获得在汉购房的资格,大多还是会选择按照政策规定的提供两年级以上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但也有其它的办法可以在汉买房,并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
第一,把户口迁入了武汉再买房
有些外地户籍家庭,之前在武汉已经买了一套住宅且住宅满足了落户的条件,但是却没有将户口迁入,这时如果想买房,就需要将户口迁入武汉后再买。成为武汉户籍后,在武汉名下有一套房的情况下是可以再买一套房的;家庭名下没有住宅的最多是可以购买两套住宅的,这就不需要提交社保或个税证明了。
这时并没有什么额外的费用,只需要将户口迁入武汉即可;但是由于不是多数人可以满足这样的条件,事先在武汉有房产,所以可以考虑用其他方式将户口转成武汉市的,比如直系亲属间的投靠入户,这样也是可以买房的,效果也是一样的。
第二,购买不限购不限贷的房子
这类房源一般都是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大多都是商住两用的业态形式,由于不限购不限贷,也是限购族的可选房源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房源价格一般较高,产权为40或50年,同时首付最少需要5成,利率也得上浮,前期准备的成本比较多;而且后期办理两证或过户的税费也较多。
第三,以亲属或公司的名义买房
很多人自己属于限购人群,所以就想以亲属、他人或公司等有购房资格的个人或单位的名义进行买房。虽说行之有效,但也有一定的不足,比如以他人名义买房,如果不是直系亲属的话,那么后期即使没有纠纷过户时也是受限购令限制的,还是不能过户;如果是直系亲属间的话,需要按照赠与方式过户,费用上不低;如果用公司名义买房,则不能办理房贷,只能一次性付款,另外,如房屋产权登记在公司名下,契税一律4%,转让时还需额外征收土地增值税。
注意:如果子女已经落户武汉,退休后父母可以投靠武汉子女,父母转成武汉户籍后,也可以在武汉买房,在武汉没有房的,最多可以买两套。
第四,通过集体户口在武汉买房
集体户口可以作为武汉户口,在武汉购买两套房子。但仍要注意的是,也有情况集体户口买不了房,挂靠单位的集体户口买房落户还是有要求的,如果跟单位解除劳动协议户口会打回原籍的。
目前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
1、挂靠高校的集体户口(在毕业前会打回原籍);
2、托管人才挂靠的集体户口(一般有2年的挂靠期,但是武汉有个人才引进政策);
3、挂靠单位的集体户口(解除就业合同前会打回原籍)。
武汉市集体户口,同时身份证的发证机关也是武汉市公安机关,那么就可以直接当作武汉市户籍居民对待。如果没有房产,可以在武汉新购两套房,在审核购房资格时,不需要提交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
第五,购买无产权的住房(不建议用这种方式)
尽管这样可以在武汉买到房,但无产权的住房多数都是不受法律的保护,比如小产权房,购房和出售都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贷款,拆迁也获得不到产权等,购房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并不建议大家购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长沙代缴社保可以买房吗
法律分析:长沙灵活就业社保是可以买房的。外地户口按月缴纳长沙市灵活就业社保,其中包含个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只要交满24个月就有购房资格。或者是第二种情况,买房人员落户长沙满一年,之后按月缴纳长沙市灵活就业社保,其中包含个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交满12个月,同样也有购房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