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社保基数 2017年社保基数

本文目录

  1. 2017年成都社保基数
  2. 2017年社保基数
  3. 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4. 2019社保缴费标准表
  5. 2019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6. 社保基数怎么算

2017年成都社保基数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2017年成都社保基数 2017年社保基数

2017年社保基数

社保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2、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6、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1月起按65781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193元/月,上限为16445元/月。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

法律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四川省人民政策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规定的比例逐年过渡,其中:2019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本着便民和规范管理原则自行确定。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每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定公布。省级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政策变化制定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2019社保缴费标准表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2019年5月起使用)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2019年5月起使用)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五、单位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2019年5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均工资”64717元,其中月平均5393元)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15.72元/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元/月。(不划入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3.14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与保险。)

特别提示:

1.2019年1月-4月,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档次按原规定标准执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

2.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月-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3.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4.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个体社保业务。

2019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2019年,我国个人社保缴费标准又有所调整。其中,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8%和0.5%,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为2%和0.5%。

2019年,我国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较上一年度也有所变化。具体来说,各项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其中,企业员工按照8%的比例缴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缴纳3%或8%的比例,缴费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其中,企业员工按照2%的比例缴费,个体工商户按照1%或2%的比例缴纳,缴费基数同样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3.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企业员工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这一比例缴纳,缴费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4.工伤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企业员工和个体工商户也应当按照这一比例缴纳,缴费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社保缴费基数有什么作用?社保缴费基数是个人社保缴费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决定了个人社保缴费的数额,也影响着个人社保待遇的确定。由于社保待遇的计算和发放往往是与缴费基数挂钩的,因此适当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有助于提高个人的社保待遇水平。

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变化与调整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完善相应的社保制度和政策,以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

社保基数怎么算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在规定了缴费下限和上限后,参保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其缴费工资长期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

但其个人实际替代率(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本人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将高于整个制度的目标替代率;如果其缴费工资长期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其养老金绝对水平高一些,但其个人实际替代率会低于目标替代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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