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眉山社保缴系数 2020年眉山社保基数

本文目录

  1. 2017年眉山社保缴系数
  2. 2020年眉山社保基数
  3. 2019年眉山社保个人缴费金额
  4. 眉山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5. 眉山市东坡区社保缴费基数
  6. 眉山社保缴费档次表2020

2017年眉山社保缴系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政策实行保底封顶。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所以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2020年眉山社保基数

法律主观:

2020年眉山社保缴费基数为:其中养老保险的最高缴费基数为16179元,最低缴费基数为2967元。失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967元,最高缴费基数上不封顶。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4944元,最高缴费基数上不封顶。工伤保险的最高缴费基数为16179元,最低缴费基数为3236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2019年眉山社保个人缴费金额

眉山社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一、参保企业职工五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凡在眉山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缴费上下限:

2017年眉山社保缴系数 2020年眉山社保基数

1、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2、参保人如选择按缴费基数上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参保人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将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3、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

依据相关规定,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从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眉山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眉山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法律分析:眉山社保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175;最高缴费基数17317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175;最高缴费基数99999

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5203;最高缴费基数99999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463;最高缴费基数17317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5203;最高缴费基数9999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眉山市东坡区社保缴费基数

400元。根据查询眉山市本地宝显示,截止至2023年8月21日东坡区社保缴费是400元,基本医疗保险350元每人1年,商业补充险50元每人1年(自愿参保)。线上缴费。可通过四川税务,眉山智慧医保,眉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在线缴费功能办理缴费。

眉山社保缴费档次表2020

眉山灵活就业社保2023年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1、社平工资60%档的年缴费基数为28224元,年缴费金额为5644.8元;

2、社平工资70%档的年缴费基数为32928元,年缴费金额为6585.6元;

3、社平工资80%档的年缴费基数为37632元,年缴费金额为7526.4元;

4、社平工资90%档的缴费基数为42336元,年缴费金额为8467.2元;

5、社平工资100%档年缴费基数为47040元,年缴费金额为9408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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