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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医保缴费多少
这个最好询当地医保中心,各地都不同,城镇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医保与当地缴费基数有关,各地都不一样建询当地医保中心。
南充农村社保怎么交
全国社保统一的电话:12333。这个是没错,但是不够方便,直接区号加上12333更方便。南充市的区号是0817,社保局电话就直接0817-12333,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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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2020年社保缴费标准
南充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七个不同的档次,每个档次缴费都各有不同。
40%全年缴费金额4843.20元,50%全年缴费金额6052.80元,60%全年缴费金额7262.40元,70%全年缴费金额8472.00元,80%全年缴费金额9684.00元。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南充个人缴纳社保档次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6%;个人:0.4%
工伤保险单位:0.2%、0.4%、0.7%、0.9%、1.1%、1.3%、1.6%、1.9%(并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个人:0%
生育保险单位:0.4%;个人:0%
法律依据:《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 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和可支付月数24(含)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和50%。
南充市个人缴纳社保标准
四川省南充市社保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元,下限为2697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元,下限为3236元。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由单位代交,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018
养老保险 2018年是否可以补缴,需要看参加的是什么类型的养老保险,而且还需要看所在地区,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养老保险2018年可以补缴,比如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有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缴需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比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养老保险,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