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充社保基数(南充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本文目录

  1. 2013年南充社保基数
  2. 2013社保缴费标准
  3. 南充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南充社保基数

南充2013个人参加社保缴费标准

基数档次缴费金额

25872 60% 5174.4

30180 70% 6036.0

34488 80% 6897.6

38808 90% 7761.6

43116 100% 8623.2

你要参保,需要带上你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

2013社保缴费标准

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

2013年南充社保基数(南充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百分之三百到百分之六十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是什么?

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是根据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二、社会保险基数上限与下限怎么规定的

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4、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三、社会保险基数怎么确定

1、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2、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南充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南充社保缴费标准2022如下:

1、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2、社保卡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连续缴费与报销比例挂钩,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1%,连续参保4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2%,以此类推。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的城市,社保卡看病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这主要与当地的医疗保险待遇有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南充市职工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6785元/月)的标准,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近日,我省公布了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

缴费上限为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的300%,即20355元/月;

缴费下限为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的60%,即4071元/月。

根据上述标准,全省用人单位应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法规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按现行方法执行。

二、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4298.40元≤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倍≤10744.8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2%;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1%;个人:0%

生育保险单位:0.4%;个人:0%

住房公积金单位:5%;个人:5%

缴费流程

在市本级参保的个体人员可以到顺庆辖区内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网点缴费,若是补缴以前年度欠费或当年需办理退休的人员,则需要到市社保缴费大厅办理。而在各县(市、区)的参保人员,则在参保地的相关银行网点缴费。

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南充市人社局办理;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区坐在机构参保

三、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养老保险:

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如下:

第一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计算,缴费4298.40元;

第二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计算,缴费5371.20元;

第三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6446.40元;

第四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计算,缴费7521.60元;

第五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计算,缴费8594.40元;

第六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计算,缴费9669.60元;

第七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计算,缴费10744.80元。

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缴费比例:8%

大病互助:140元/年

南充个人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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