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社保减免政策最新成都 2021年社保优惠减免

本文目录

  1. 2021社保减免政策最新成都
  2. 2021年社保优惠减免
  3. 四川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4. 小微企业社保减免政策
  5. 2020社保缴费基数
  6. 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

2021社保减免政策最新成都

法律分析:1、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再延长一年至2022年4月30日;

2、工伤保险:考虑到部分企业压力很大,规定阶段性降低费率,延长1年,也是到2022年4月30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2021年社保优惠减免

、根据2020疫情社保减免政策来看,为了减轻新型肺炎对中小型企业的大力冲击,使单位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国家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政策。所有企业的公积金2-6月可以延时交纳,除湖北省以外的全国中小型企业,2-6月份全部减免社保。

2、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时推出社保减免政策,2-6月份,对于国内中小型企业的三险(养老、失业、工伤)可以减免,住房公积金可以延迟缴纳。

法律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

四川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社保免征优惠:

(一)免征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三)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的单位中属于应当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尚未完成衔接的参保单位,参照本意见享受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延、缓政策。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021社保减免政策最新成都 2021年社保优惠减免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小微企业社保减免政策

小微企业的社保减免政策是阶段性减免。其中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型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免内容则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小微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小微企业的社保减免政策是阶段性减免。其中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型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免内容则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小微企业社保减免政策的法律依据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1.减免对象。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型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单位或人员范围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减免内容。减免内容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3.减免期限。中、小、微型企业免征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至6月;大型企业单位缴费减半征收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至4月。

4.减免对象认定等。

2020社保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20〕7号)规定,以及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的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结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现就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依据:2019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6168元。(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2%,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2020年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3613元。(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四)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五)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

一次性补缴社保新政策:补缴社保不得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无法补缴社保。

凡城镇户口,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必须出具营业执照、收入证明、户籍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等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参保登记并建立参保缴费档案。从参保之日起缴费并计算缴费年限,一律不得通过追缴以前年度缴费的方式延长实际缴费年限。

对中断缴费不超过12个月的,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缴费。超过12个月的不再补缴。招商银行保险提醒,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人员在政策没有规定之前暂不允许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补缴的方法

1、按年补缴

根据相关的规定,男性在满60岁以后退休,女性在满50岁以后是可以退休的。如果在退休之前还有三五年时间才能够满足15年的条件的话,就可以进行补缴,然后再去办理退保手续。不过补缴会产生一定的滞纳金,所以申请人需要自己去承担这部分费用。

2、延迟退休

如果大家本来应该退休,但是自己的社保还没有缴满15年,这个时候可以选择继续工作,每个月缴纳社保,然后把缺乏的年限交完,以后再去办理退休手续。但是现在对于延迟退休也是有规定的,必须延迟时间控制在5年以内,所以大家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要不要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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