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年社保可以买房不 在成都交两年社保可以买房吗

本文目录

  1. 成都两年社保可以买房不
  2. 在成都交两年社保可以买房吗
  3. 成都代缴社保能买房吗
  4. 成都社保买房政策
  5. 在成都买社保两年就可以买房了吗
  6. 成都购房社保必须公司缴纳吗

成都两年社保可以买房不

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只能自己缴纳社保。那么成都个人社保可以买房吗?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个人社保可以买房吗:

成都个人社保可以买房,但是需要提供就业稳定证明材料,由房管部门审核认定其购房资格。此外,在成都限购区域内购房的,购房者要拥有限购区户籍或拥有稳定工作,并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

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房条件:

1、购房人要出示在连续两年以上缴纳社保和个税的证明。此外,还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2、要有稳定收入来源和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拥有良好的信用和还款意愿。

3、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二)本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

1、本市户籍家庭在主城区拥有1套房的,可以再购买1套(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不可购买第3套。外地户籍家庭在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2、不能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买住房。

成都买房要注意什么:

1、在购房时要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非本市户籍家庭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购房人要将《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合同网上备案和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

3、购房人若是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不能网上备案、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并承担合同解除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成都个人社保可以买房吗以及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在成都交两年社保可以买房吗

如果说你只是以前在成都购买个社保,但是后面没有购买的话,那么你是没有办法满足成都购房的标准的,因为在成都购房的条件是要满足连续购买社保达到一定的年限以上的,才能够具有购买住房的资格

成都代缴社保能买房吗

可以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

1、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

2、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也就是说,个人名义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假设不能识别社保缴纳地,或者没有房产所在区户籍的话,等同于5城区的购房资格,也就是除了高新南,都可以买。

成都购房要求

一、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可以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

1、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

2、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成都社保买房政策

1限购政策,以个人为单位。成都户口或者是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可以在成都限购区内买房。2,贷款政策,首套最高可贷7成,2套11区最高可贷7成。贷款利率,多数银行是首套上浮10%-20%,二套上浮20%-30%。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二、外地人在成都购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三、成都购房入户的条件是什么?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成都购房新政策规定在成都高新区内买房的话是有条件限制的。首先肯定是需要有当地的户籍,而且对于购房人员的就业情况和社会保险都有着一定的要求,要求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4个月以上。另外成都市政府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如果是二套房的话,首付比例是40%。

在成都买社保两年就可以买房了吗

需要分情况而定,如果社保已经满2年了,但是夫妻双方没有一方的户口在成都,那么就不符合成都目前的家庭名下可以有2套房产的政策,暂时不可以再购买一套。如果社保满2年了,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的户口在成都,那么可以再购买一套,作为二套房。

成都买房子要什么条件2021?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规定:

成都两年社保可以买房不 在成都交两年社保可以买房吗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3、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4、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2021成都的买房资格是什么

无房资格:名下没有房子,并且在年10月后在成都没有房产交易记录的个人或家庭,这种也被称为刚需家庭。

棚改资格:货币补偿的拆迁户,且安置补偿协议在年10月1日我市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2.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

普通资格:家庭现在有一套房子了,或者年10月后在成都有过商品房住宅交易记录的朋友。

人才资格:在成都大力吸引人才的背景下,给人才提供了两种买房途径:一种是通过政府部门特殊颁发的人才函件,可以用来买房,但不能买人才公寓,摇号也排末尾;一种是ABCD类人才,可以报名购买各个区域推出人才公寓项目的商品房住宅,人才公寓项目,卖的是住宅,不是商业公寓,这个一定要分清。

成都购房社保必须公司缴纳吗

法律分析: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三)关于新入户人员购房条件的调整。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实现职住平衡,《通知》要求户籍迁入限购区域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对于新入户人员,我市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支持其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居住问题。一是我市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租房支持;二是我市市场租赁房源充足,目前全市有60多万套市场化住房尚未出租,给新入户人员租房提供了较多的选择和充分的保障;三是国有住房公司将加快投放一批国有租赁住房向社会出租,同时我市已出让的18宗配建租赁住房用地,可建租赁住房36.7万平方米、4500套左右,也将陆续上市;四是全市已开工建设了37个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住房项目,可建住房590万平方米、7.4万套,正在加快建设中,建成后即可投放市场;五是建立了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和住房租赁服务大厅,为新入户人员租房提供高效、便捷、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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