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补缴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本文目录

  1. 成都个人补缴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2. 成都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3. 成都个人社保补缴如何补缴
  4. 成都社保个人在哪补缴
  5. 成都社保个人网上缴费
  6. 个人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成都个人补缴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主观:

一、成都单位补缴社保流程:(1)用人单位因自查漏报,申请补缴上月之前(不含上月)的社保费,所需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缴纳社会保险欠费的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方能办理。(2)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社保稽核需补缴社保费的,所需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缴纳社会保险欠费的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判决书》、《仲裁书》、《劳动监察改正书》或《稽核意见书》。二、成都养老保险补缴说明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补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三、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规定根据成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2、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3、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4、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四、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规定个体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每年度结束后的30日内公告或通知补缴;逾期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成都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成都单位补缴社保流程:(1)用人单位因自查漏报,申请补缴上月之前(不含上月)的社保费,所需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缴纳社会保险欠费的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方能办理。(2)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社保稽核需补缴社保费的,所需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缴纳社会保险欠费的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判决书》、《仲裁书》、《劳动监察改正书》或《稽核意见书》。二、成都养老保险补缴说明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补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三、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规定根据成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2、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3、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4、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四、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规定个体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每年度结束后的30日内公告或通知补缴;逾期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成都个人社保补缴如何补缴

品牌型号:OPPO Reno8 pro

系统版本:ColorOS12.1

软件版本:微信8.0.30

成都个人补缴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成都社保断了可以在成都税务公众号进行补缴,具体步骤如下:

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

1、关注成都税务

使用微信搜索并关注成都税务公众号。

2、点击我要办事

在公众号页面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我要办事”可弹出缴费页面。

3、社保缴费

在弹出页面中选择“社保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成都社保个人在哪补缴

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也区别于城镇职工社保,而实际上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和群体来看,个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的人数也比较多。在成都也是有很多人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想要重新补交社保,其实,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非常的简单的,因为所谓的流程就是我们携带好相关的资料,到社保中心的工作窗口去办理。

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也区别于城镇职工社保,而实际上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和群体来看,个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的人数也比较多。在成都也是有很多人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想要重新补交社保,其实,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非常的简单的,因为所谓的流程就是我们携带好相关的资料,到社保中心的工作窗口去办理。

一、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在成都个人补交社保,一般都是到社保中心的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的。

个人需要携带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1)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2)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二、异地人员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由此大家也可以看出,实际上不仅是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这么简单的,相较于单位补交社会保险,本身我们个人再补交社保的时候整个流程就很清晰。在成都要个人补交社会保险的话也是要携带好自己的社保卡,相关的身份证等,到时候工作人员会根据补缴的相关情况告诉大家相应的政策的。

成都社保个人网上缴费

1、参保人使用身份证号码或社保卡号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个人服务界面完成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号、社保查询密码与本人参保信息比对-比对成功-设置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输入本人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完成注册。2、点击“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使用社保卡号可查询密码登录。3、点击我的缴费管理-个体正常缴费-输入交费的起止时间-勾选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险缴费档次-生成缴费单。4、生成缴费单后确生成的订单,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登录自己的网上银行并支付就完成了个人社保缴费支付了。

个人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1.新单位续缴。因为离职而导致社保断交,在入职新单位以后,新单位会将社保续缴上。

2.社保局补缴。本人地可以直接去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可以选择交城镇职工社保或城镇居民社保。

3.中介补缴。选择一个合适的中介机构代缴是比较方便的做法,不过这种做法不仅需要支付社保费用,还要支付中介机构的服务费。

4.以后再补缴。养老保险的年限是累计的,所以可以以后再补缴。

【扩展资料】

个人参加社保注意事项:

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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