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可以自己交生育保险吗
离职后不可以自己交生育保险。个人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续缴,生育保险个人是无法缴纳的。辞职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只可以缴纳养老和医疗,不可以缴纳五项的。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一、生育险交了三年离职了还可以用吗
生育险交了三年离职以后不可以继续使用生育险。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报销生育险:
1、必须连续缴纳在一年以上,
2、在生育前必须持续缴纳并且是在职。辞职或者断缴的话,就没办法报销生育险。
二、生育险交了三年离职了能报销吗
不能报销。生育险报销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生育险满一年。
2、生育期间是用人单位的在职员工,而且期间需要持续缴纳生育险,生育期间如果停止缴纳生育险或者是已经离职的员工,就不能报销生育险。生育险可以报销医疗方面的花销,例如产检费等,还有生育津贴也就是在职员工在产假期间也会有相应的薪资。
三、怀孕辞职怎么续生育险
1、在我们国家,他每一个地区的生育政策都不一样,所以大家首先要询问一下当地的社保局的规定,不过大部分的地区,从你断缴社保的第一个月开始就不能享受生育险了,如果你想享受生育险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的,第一个是生育险缴纳的时间要累计满一年,第二个是在生育期间,你当时必须是在职状态,当月仍然在缴生育保险。
2、所以说如果说怀孕辞职的话,可能就没有办法享受生育险了,因为目前生育险只能由工作单位帮忙交,个人是不能交的,所以可以选择下面几种方式,第一个是自己办理一份医疗保险或者是农合保险。第二个是可以使用自己丈夫的生育保险去报销,因为现在不仅是女职工,男职工也是会购买生育保险的,在妻子使用生育保险的时候可以使用,第三个也可以到市场上去购买一些商业保险,因为现在市面上很多商业保险也是非常不错的。
3、所以说如果说怀孕了,轻易的情况下不要离职,很多公司都有停职留薪,为自己继续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成都社保中间断了,续上之后满1年,可以报生育保险吗
建议您或单位直接到社保部门咨询。
生育保险常见问答
⒈我市现行的生育保险文件有那些?如何查阅?
答:目前我市生育保险文件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26号令)和《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文),均可以在成都劳动保障信息网查阅。
⒉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条件?
答: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二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按规定连续不间断参保并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须满12个月后(不含补缴和生育当月);三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⒊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和注意事项?
答: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到医保局办理生育待遇支付手续,逾期未申报的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单位参保的,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出具本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后,在医保局账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个体参保的,由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⒋单位参保人员申领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手续?
答:单位经办人为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⒌女个体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手续?
答: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⒍女职工和女个体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的标准是多少?
答:(一)生育津贴: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⑴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⑵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⑶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⑷剖宫产增加15日;
⑸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
⑴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流产的3000元;
⑵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⑶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⑷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⑸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⒎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那些材料?标准是多少?
答:一单位参保职工: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二个体参保人员: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标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
⒏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那些材料?
答:一单位参保职工: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二个体参保人员: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
⒐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流不全施行清宫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⒑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要提供那些手续?
答: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二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⒒综合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并轨后生育的,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一应当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二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合并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生育;三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到医保局办理生育待遇支付手续。
⒓对于3月31日前已生产且符合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参保人员,4月1日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是否按原综保标准报销生育补贴?在哪里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答: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按原综保标准报销生育补贴;应到参保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支付手续;报销时须填写《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生育补贴待遇审批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生育职工本人户口及身份证、计生部门制发的生育服务证或《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一孩通知单》、婴儿出生证、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婚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⒔参加了综合保险的男职工,在他的综合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并轨后,其配偶生育且未参加社会保险,是否可以通过男方报销享受生育医疗费?
答:原参加了综合保险的男职工,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合并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配偶在第13个月生育,且符合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可按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男职工配偶补贴。
⒕参加了生育保险且达到了报销条件,异地生育需要事先备案吗?
答:2011年4月1日后,在异地生育勿须在生育前备案。参加了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且达到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在异地社会保险定点医院生育可以报销,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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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交补缴后能报销生育险吗
生育保险断交三个月在续交之后还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需要一定的缓冲时间。生育险断交在三个月以上的,续交生育保险算作是重新缴纳的。在补足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其职工可从补缴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即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二条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
成都市个人社保怎么补交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第一种;一直有正常单位缴纳,因为中间离职当月或第二个月未及时缴纳社保的情况,可以通过当前单位正常补缴前一个月社保,并且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失业,均可正常使用
第二种;以单位名义在成都社保局开户缴纳后,转为个人缴纳社保未成功扣款的情况下,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农业银行或者建设银行储蓄卡到所参保社保局办理补缴,补缴险种为3险,养老,医疗,大病。
第三种;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保,职工有权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并通过证实用工劳动关系,社保局给予补缴。
扩展资料根据成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2、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3、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4、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