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转移缴费年限累计吗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跨省转移。而且跨省转移缴费年限是有累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社保异地转移年限累计吗
社保异地转移年限累计,具体如下:
1、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年限合并计算只对将来享受养老保险有意义,买车、买房之类要求的都是在当地连续缴纳或累计缴纳的时间;
2、社保跨省转移的办理者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以前异地交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否累计
社保在不同的城市是不能直接进行累计的,需要进行社保转移到同一个城市之后才可以进行累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社保转移后继续缴纳是入年限的,在这中间不能停缴,如有停缴在复效之后是不入年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