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缴纳的社保转移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养老保险手册(如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转出浙江省外,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打印参保凭证
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过程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
办理转出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手续。
资金转移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确认情况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请注意,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