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2016年度,盐城市的晚婚晚育假期的最新规定?

请教关于2016年度,盐城市的晚婚晚育假期的最新规定? 如题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难产加15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晚婚的婚假在法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再延长10天。即现产假为128天,婚假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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