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如下:
1.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最高报销限额为2万元。
报销比例通常为55%,累计报销额度为300元。
2. 居民医疗保险:
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额度上不封顶,报销比例不低于80%。
3. 特殊疾病报销:
报销比例为80%。
4. 市外就医住院费用:
报销比例为75%。
5.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支付比例为87%。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为400元,支付比例为80%。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1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75%。
6.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7.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