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参加居民医保在湖北省十堰市异地就医怎么结算?

武汉参加居民医保在湖北省十堰市异地就医怎么结算? 父亲在武汉参加居民医保,现暂往湖北省十堰市,2019年4月13日因呼吸疾病自行到十堰市太和医院门诊,被诊断为危重急症被立即入院治疗至今,现想咨询如何在十堰市医保结算,盼解惑为谢!! 享受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需持社保卡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直接结算。若社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因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或因病情确需转到异地医院已办理转诊转院;或因病情危重,如急性心梗、脑梗、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毒、急腹症等紧急抢救病症在异地医院住院的,现金垫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于出院后30日内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经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武汉市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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