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温州的产妇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生育津贴:
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例如,如果女职工顺产产假为128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则生育津贴为34133.33元。
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例如,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约为1000元。
住院报销政策:
参加温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生孩子住院期间产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时,可以享受报销。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
生育医疗费补贴:
根据妊娠情况不同,补贴金额也不同。例如,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医疗费补贴为200元;妊娠7个月以上引产的医疗费补贴为1500元;难产的医疗费补贴为2500元(其中剖宫产的,医疗费补贴为4000元)。
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产前检查费用按每名产妇300元的标准支付,分娩医疗费用结算时一并从医保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结算,限额以内的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超出限额的由参保个人承担。例如,顺产的限额为3300元(含产前检查费300元),难产的限额为3800元(含产前检查费3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