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抗癌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金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天津抗癌医保的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门诊报销比例:
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大病医疗保险:
癌症属于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病种,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报销。
癌症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0到4万元以下报销85%。
4万元到8万元以下报销90%。
8万元以上报销95%。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医疗保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