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之前社保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西安市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之前社保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我从97年在渭南的事业单位开始参加工作,2015年调到西安企业单位,专业社保关系渭南社保单位说是原单位2014年10月之前作为视同缴费,请问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根据陕劳发[1999]6号《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工作人员,其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可视同为缴费年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工作年限,须将缴费按规定转移后,方可计算为缴费年限。退休时按您人事档案记载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