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门诊报销
门诊年度报销上限为20000元。
在职人员起付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为70%起。
退休人员起付线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85%起。
住院报销
住院年度报销上限为30万元。
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85%起。
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650元,报销比例为85%起。
重大疾病
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5万以下部分报销比例50%起,5万以上部分报销比例60%起,上不封顶。
门诊慢特病
参保职工在社区、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80%、70%、60%,报销限额提高到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