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不同的政策有所变化,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信息:
1. 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超过2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个人自付50%。
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2. 大病保险: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的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0%。
3. 参保费用:
城乡居民(含新农合)、城镇职工缴费标准为66元/人/年。
4.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限额:
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限额由1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
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也提升至200万元。
非既往症人群报销比例提升至80%,新增既往症责任,报销比例达30%。
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级及以下、二级和县级、市属三级、省属三级和省外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5%、70%和60%。
6. 慢性病报销:
高血压慢性病年度累计收取起付线200元,职工报销比例70-80%,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