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如何计算的?哪些费用不累计在内?

武汉市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如何计算的?哪些费用不累计在内? 武汉市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如何计算的?哪些费用不累计在内? 下列医疗费用在计算合规大病医保医疗费用时予以扣除: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2)使用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个人先支付10%的费用;
(3)使用40种特殊药品,按省级确定的比例自付的费用和武汉市按乙类药品个人先支付10%的费用;
(4)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紧急抢救后住院和报备核准住院符合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先支付10%的费用;
(5)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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