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怀孕患有妊娠糖尿病、妊娠合并贫血,住院期间的费用及诊疗费用医保能否报销?

武汉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怀孕患有妊娠糖尿病、妊娠合并贫血,住院期间的费用及诊疗费用医保能否报销? 请问妊娠31周的时候宫缩在省妇幼住院保胎,医院诊断结果还患有妊娠糖尿病、妊娠合并贫血,请问这种情况住院期间的费用及诊疗费用能否报销?如果可以如何办理手续?报销比例是多少? 因疾病住院治疗,可按规定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若因怀孕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等妊娠反应,这类“保胎治疗”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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