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如下:
住院报销
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一档:8万元/人
二档:12万元/人
住院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不设起付标准
二级:200元
三级:8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一档:一级及以下80%,二级70%,三级50%
二档:一级及以下85%,二级75%,三级55%
未成年人: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普通门诊报销
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60%
二级:40%
三级:不报销
年报销限额:
一档:300元/人
二档:500元/人
起付标准:
三级:不报销
二级:200元
重庆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如下:
住院报销
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一档:8万元/人
二档:12万元/人
住院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不设起付标准
二级:200元
三级:8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一档:一级及以下80%,二级70%,三级50%
二档:一级及以下85%,二级75%,三级55%
未成年人: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普通门诊报销
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60%
二级:40%
三级:不报销
年报销限额:
一档:300元/人
二档:500元/人
起付标准:
三级:不报销
二级: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