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原国企视同社保参保年限的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武汉市原国企视同社保参保年限的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本人89年毕业分配至一家国企(武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96年离职,期间单位没有交社保,请问,此期间的工龄是否视同已缴纳社保,如果不是,是否需要补缴,谢谢!

武汉市原国企视同社保参保年限的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武汉市统筹范围内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在1996年1月1日前招录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应按规定从被批准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之日至1995年12月31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积累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积累额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社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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