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黔劳社厅发[2006]21号)文件现是否仍在有效期间? 社保问答 admin 日期:2025-04-20 10:14:26 贵州省关于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黔劳社厅发[2006]21号)文件现是否仍在有效期间? 黔劳社厅发(2006)21号文件是否有效 贵州省《关于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黔劳社厅发[2006]21号)未宣布废止或失效,但此文件中关于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认定以及待遇赔付标准等内容已有新文件作出规定,以新的规定为准。 如您还需要了解具体内容,可致电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电话:0851-85837262,谢谢!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