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聊聊我最近搞完的一个案子——“在编不在岗”社保缴费诉讼,这事儿说起来真是一波三折。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老王,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编制是有的,但是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有几年没去单位工作,属于那种“在编不在岗”的状态。结果,单位这几年也没给他交社保,断断续续的,搞得老王心里特别没底。
一开始老王也没太当回事,觉得反正有编制,以后回去上班再说。但是时间长了,他开始担心了,这社保断了可不是小事儿,以后养老、医疗都受影响。他就找到我,问我能不能帮他想想办法。
我一听这事儿,觉得有点棘手,但也不是完全没招。我让老王把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这些能证明他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都找出来。然后,我就开始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看看有没有什么突破口。
查了半天,我发现关键点在于证明老王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虽然他没实际上班,但是编制还在,而且单位也没有跟他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能说明劳动关系还在存续。
我就帮老王起草了一份起诉状,把情况都写清楚了,要求单位补缴这几年欠的社保。起诉状递上去之后,法院也受理了。
开庭那天,单位那边来了个领导,一口咬定老王没上班,所以不用给他交社保。我说你们虽然没让他来上班,但是也没跟他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编制还在,这不就说明你们还认可他的员工身份吗?
双方你来我往,争论了好几个回合。我拿出之前搜集到的证据,证明老王确实是单位的员工,而且单位也没有跟他解除劳动关系。
法院听了我们的陈述,又看了证据,判决单位给老王补缴社保。老王拿到判决书的时候,激动得都快哭了,这事儿总算解决了。
这事儿给我的教训就是,社保这东西,千万别掉以轻心。在编不在岗也要争取自己的权益,该交的社保一分都不能少。而且遇到这种事儿,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别自己瞎琢磨,耽误了事儿。
我想说,法律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武器,我们要学会用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这回实践经历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