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印发本系列(专业)报送评审材料的通知,对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8月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受理、审核、汇总并向人社部门呈报评审材料,具体日期由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办事机构确定;
9-10月,各系列(专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11月,完成评审结果审核和备案工作。
?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和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另行通知。http://www.lyrs.gov.cn/default/kstd/show/2017/07/11_6966.html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