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 社保补缴 成都积分入户社保中断一个月有影响吗

北京积分落户 社保补缴

北京积分落户的社保要求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39号)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64号)第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解释……(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从文件来看,积分落户的社保方面要求即:

(1)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

(2)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

(3)目前缴费状态正常。

也就是说,本次措施考虑了人性化,允许累计不超过5个月的补缴记录。

你可以自行查询一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如果你之前有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情况,可以找原单位申请社保补缴;但如果没有劳动关系,不能补缴(本地户籍个人存档期间中断缴费的除外)。

02补缴的原理

社保分“职保”“居保”,前者针对就业职工群体,后者针对无业居民群体。我们通常说的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指的是“职保”。

“职保”具有强制性,“居保”是自愿建立的。“职保”是劳动关系的附随义务,所以,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存在应缴未缴情况,后续追起来就需要补缴(补缴实际上是对应履行义务的补救措施)。

03补缴的关键

如前所述,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须有三个关键点:

(1)核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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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实当时工资收入

(3)滞纳金计算及具体业务经办

第(1)点是补缴的前提条件,“职保”是劳动关系附随义务,没有劳动关系就没有缴纳社保义务,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第(2)点是补缴的基础数据,基数来源于工资收入,所以有这个数据才能核定当年缴费基数;当然,同时,工资也是劳动关系的一个证据之一;

第(3)点是补缴的必备手续,由于劳动关系需要确认核实,缴费基数需要核定,所以补缴业务天然是一个审批业务。

04补缴的实操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社保的,如前所述,由于劳动关系需要确认核实,缴费基数需要核定,所以补缴业务天然是一个审批业务。一般来说,距今越久远越要慎重审核。北京采取的做法是:

|三个月内的:简化手续,可以网上申报系统直接申报补缴;

|超过三个月的:需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提供书面补缴申请、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过行政审批确认后方可进行补缴;

为确保严格性,有的审批时会增加一些更有公信力的证据材料,例如,要求提供补缴期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例如,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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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社保中断补缴还可以办理吗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成都积分入户社保中断一个月有影响吗

有影响;社保必须连续缴纳。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1、第(一)项是指:在成都市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2、第(二)项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3、第(三)项是指: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并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断缴怎么办?

“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已上线疫情期间补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相关功能模块,个体参保人员可登录系统,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2019年1月起中断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2019年10月起中断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理路径:我的缴费管理-城职个体-个体人员疫情延期缴费

北京积分落户是否允许社保补缴现象

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各个阶段时间相互不交叉。今年4月16日起,至6月14日,近2个月的时间,为首批积分落户申报阶段。

对于申报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的资格条件,如何认定?是否允许存在补缴记录?

根据细则规定,“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年度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开始前缴费状态正常。”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是根据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确定不同险种的缴纳计算起始时间。考虑到申请人工作调动等情况,会存在个别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故规定为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期间断缴未及时补缴的,即使未超过5个月也不能算为连续缴纳。因银行托收或社保经办机构原因造成断缴,如果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及时进行了补缴,将不会计入资格条件补缴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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