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卡遗失怎么办
成都市社会保障卡不慎遗失,请立即向成都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和人社部门挂失,并向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申请补卡,补办社保卡必须要有身份证才能补办。
成都市社保卡遗失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先办理临时挂失业务。持卡人凭社会保障号码和社会保障卡人社服务密码通过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市人社门户网站、12333服务热线办理临时挂失业务。
【补保卡需要提交的材料】
1、持卡人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办理程序】
1、持卡人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即时制卡网点申请办理。
2、经办人员审核资料后,办理补卡业务并按照合作银行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3、经办人员告知持卡人领卡事项。
4、持卡人在《成都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上签字确认。
5、持卡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同时办理金融个人账户迁移手续。
拓展资料:成都市社会保障卡正式(临时)挂失解挂:
1、持卡人持社会保障卡、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2、经办人员审核资料后,办理解挂业务。
3、持卡人在《成都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上签字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社会保障卡补卡
成都社保卡整丢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社保医保卡丢了补办流程有哪些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成都社保医保卡丢了补办流程1、预挂失(1)电话预挂失。若您能提供身份证号码或社保编码及8位数查询密码可拨打12333;(2)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72小时的预挂失。2、正式挂失:市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挂失补卡。3、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4、填写《成都市医保卡制作申请表》;5、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二、成都医保卡丢了怎么挂失成都社保卡电话挂失号码为028-12333。挂失成功后,社保个人账户将被自动冻结72小时,参保人员只需在规定时间带上身份证件前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补办社保卡。三、成都新社保卡有和哪些银行合作1、工商银行2、农业银行3、建设银行4、邮政储蓄银行5、成都银行6、成都农商银行四、成都市单位参保多久可以报销医疗根据成都社保政策规定,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予以规定报销。五、外地医保怎么转成都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医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医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六、成都职工社保医疗险是多少成都职工社保医疗险最新缴纳比例: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社保医保卡丢了补办流程有哪些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社保医保卡丢了补办流程有哪些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社保卡丢了怎么办
为了保障成都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社保个人账户资金安全,成都社保局规定,参保用户在社保卡遗失后,可凭身份证号码或需要挂失的社保卡编码,以及社保查询密码在任何时段,自助进行社保卡挂失。自主挂失方式包含电话挂失和网上挂失两种。但须注意一点就是挂失人必须在72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到卡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补卡操作。若过期不进行补卡办理,被挂失的卡将自动恢复可使用状态。
成都社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
成都社保卡丢失补办可以在支付宝的市民中心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在支付宝办理1、点击市民中心
首先打开支付宝进入首页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社保
点击进入社保。
3、点击补换
在社保卡服务中点击社会保障卡补换服务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