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社保局是怎么理赔的 社保局怎么赔偿工伤

社保局怎么赔偿工伤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一、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为:

1、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1个月等等;

2、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一般是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或50%;

3、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六个月工资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社保局都怎么赔付

如今全社会都在大力宣传工伤保险。可能大家并不是很了解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怎么支付。那么工伤社保局都怎么赔付?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社保局都怎么赔付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康复费用;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成都工伤社保局是怎么理赔的 社保局怎么赔偿工伤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十)丧葬补助金;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十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四)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费;

(十五)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十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述第(一)项至第(十二)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十三)项至第(十六)项,由用人单位支付。

至于社保部门需要赔偿多少需要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者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但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工伤社保局是怎么赔偿

社保局工伤赔偿结果已批下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闹翻的,用人单位不签字的,劳动者的赔偿是可以拿到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认定工伤后社保局如何赔偿

认定工伤后,社保局赔偿方法如下: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