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工商年报四川社保基数 2020年四川社保缴费基数表

本文目录

  1. 2017工商年报四川社保基数
  2. 2020年四川社保缴费基数表
  3. 2017年度社保基数
  4. 工商年报社保缴费基数怎么填
  5. 2019社保基数
  6. 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2017工商年报四川社保基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上一年度的年报,2017年的年报应当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完成。

自2014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国家工商总局)规定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停止原有的年检制度,所有未注销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上报上一年度的纳税、社保缴纳、股权变更等相关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扩展资料

一、以下行为会被登记经营异常名录

1、企业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2、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最近政策,自2018年度起,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的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司系统报送年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换领营业执照、年报公示等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多报合一”公告

2020年四川社保缴费基数表

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缴费比例

(一)、单位缴费比例

2017工商年报四川社保基数 2020年四川社保缴费基数表

①基本养老保险: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

②失业保险:0.6%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6.7%+0.8%

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八类行业1.9%),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之和的50%,最低为0.1%,最高为1.425%。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0.8%

⑥合计:25%-26.325%(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⑥合计:10.4%

法律依据:《根据川医保规[2019]4号文和成医保发[2019] 30号文规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017年度社保基数

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944元)养老保险60%-100%,医疗保险8.6%和5%为基数。根据《关于公布盘锦市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盘人社发[2017]110号)文件精神,2017年社保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盘锦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缴费基数做如下调整:

1、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944元)60%-100%之间为基数:60%缴费:5155.2元/年(每月429.6元);70%缴费:6012元/年(每月501元);80%缴费:6871.2元/年(每月572.6元);90%缴费:7730.4元/年(每月644.2元);100%缴费:8587.2元/年(每月715.6元)。

2、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944元)8.6%和5%为基数:8.6%缴费:3692.52元/年(每月307.71元);5%缴费:2146.8元/年(每月178.9元)。

工商年报社保缴费基数怎么填

法律主观:

对于社保,对于每一个职场人员都是非常熟悉的,当然这个社保是公司和自己一起进行缴纳的,有时候也会个人缴纳,但是资金比较多。

怎么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一、网站注册

用人单位填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单位用户注册申请表》,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水西门大街61号四楼412室或二楼自助服务区进行网站注册。社保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资格进行核查,通过审核的开通缴费基数网上申报业务。

二、网站单位登录

已办理注册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点击首页的“服务大厅”—“网上办事”—“社会保险”,点击“社会保险”中任一菜单进入“用户登录”—“单位用户登录”,输入单位8位劳动保障证号,输入原始密码8个“8”再输入验证码进行登录(友情提醒:初次登录后请修改原始密码)。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单位登录后,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登记证年检”,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四、缴费基数申报

单位登录后,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缴费基数申报”进行如下操作:

1、花名册下载: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申报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

3、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装载前应将《花名册》的首行删除。对装载有误的,系统会进行提示,对系统反馈的信息需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对装载有误的人员信息修改正确后,可再次重新装载。

4、申报表填写:装载花名册后,点击“申报表填写”,在填报时需注意有“0”的项目是需要填报的,无“0”的项目是不需填报的,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上传数据成功后会提示“申报成功”。

5、申报反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网上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在“申报反馈区”对缴费单位申报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进行反馈,单位在申报反馈区可以下载上传的花名册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及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6、报送资料:申报单位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后,缴费申报工作完成。

五、缴费基数核对

7月份启用新基数后,网上申报单位可进入“单位查询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点击“当月缴费基数查询”下载本单位新一年度缴费基数,如有误差可至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修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019社保基数

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为1-27622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是27622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高缴费基数是13811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和单位按照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在北京,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定。2019年,北京市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27622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13811元。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如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1-27622元-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1-13811元-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范围:1-13811元-单位缴费比例:0.5%-1.5%-个人缴费比例:0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范围:1-13811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0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以月为单位计算,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

社保缴费基数低于规定最低缴费标准会有什么影响?如果社保缴费基数低于规定最低缴费标准,将无法获得应有的社保福利待遇。同时,也容易引起社保部门的注意,被认定为违反社保制度,需要补缴相应的社保费用。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保险缴费的重要标准之一,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享有的福利待遇。在缴纳社保费用时,需要认真了解相关规定,尽量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的范围计算。

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法律主观:

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是多少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成都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一)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二)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二、成都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成都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成都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是多少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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