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购房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1、成都户口:连续购买12个月企业社保,可以购买户口所在区域的房子,如果想购买其他区域的房子,只能连续缴纳24个月企业社保,或者将户口本地平迁。
2、外地户口:如果是成都市以外的户口需要在成都购房,那么必须硬性要求的企业社保连续24个月缴纳,买房区域视社保最后一个月归属地而定。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成都市企业社保连续缴纳,那么你可以在成都任意区域购房,只需要最后一个月社保换区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成都市本级社保买房资格
成都买房社保要求如下:
1、天府新区,A类区域。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
2、高新南区,B类区域。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
3、高新西区,C类区域。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
4、青白江区,D类区域。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社保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而提供的一种收入和补偿制度。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五项,人们统称为五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在成都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在成都买房落户需要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或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成都一年社保可以买房吗
成都一年社保不可以买房,成都买房条件如下:
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两年内连续三年的社保或税单;
3、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5、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6、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成都市购买房屋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初始登记记录单;
4、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房屋平面图);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成都 社保 购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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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