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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社保公积金调基数
单位参保是看基数,不同的单位不同的人的缴费基数都是不一样的,今年6月份调整基数以后,成都最低基数是2388元,养老险个人缴费比例8%,所以最低缴费是191.04元。你缴188元很正常。我在我公司的基数是3956,养老每月扣316元多点。(最高基数是17908,也就是个人缴费1432元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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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社保基数
2017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按每月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即为8952元。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为8952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6609元。
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和职工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所使用的计算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保缴费基数应当与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相挂钩,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2017年,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为按照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月平均工资为2984元,故缴费基数为8952元。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均为8952元,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6609元。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并非越高越好。如果超出了个人实际工资收入太多,不仅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还可能导致在享受社保待遇时无法充分发挥社保的应有作用。
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是多少?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在上海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故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为6600元/月。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别的社会保险在缴费基数的下限上可能存在差异。
社保缴费基数作为企业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对于实现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关键意义。企业和个人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缴费基数,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制度,共同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社会保险费计算基数应当与参保人员工资收入挂钩,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
成都缴纳公积金的基数表
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如下:
1、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2%;
2、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2%;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单位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月份为当年6月份,且正常缴存职工数大于零的单位需进行基数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我国统计局法规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计算。
社保缴纳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综上所述,社保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公积金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成都社保基数上调
6月。根据上2022年四川省平均工资和成都市平均工资来进行成都社保基数的调整,成都社保基数的调整时间在每年的6月。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
住房公积金最低基数
职工公积金最低标准即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并没有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个人如何缴纳公积金?
1.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假如个人是单位职员的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当事人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无法替当事人出的话,当事人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
3.假如个人是无业、做微商或者做淘宝的话,当事人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程序
1、缴存登记: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银行开户:经中心审核后,缴存单位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3、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按月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比照上述程序缴存。
四.公积金的转移和封存
1、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1)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2)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暂按两年执行。
2018年5月,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