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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018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747.98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69.16元,每月共计1017.14元。与2017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687.79元增加到747.98元,
增加60.19元,个人由249.05元增加到269.16元,增加20.11元。
2019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因为各地的而经济水平不同,社保一个月交多少钱也是要按照当地社保部门规定、职工个人薪资水平来决定的。
关于社保一个月交多少钱的决定因素有以下几个:
1、社保缴纳标准:社保缴纳标准是参考了当地的社会缴纳基数来制定的,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各地的社保局基本每年都会调整社保基数的变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按照当地最低的社保缴纳标准来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2、社保缴纳计算方式:由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部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因此可以暂时忽略不计。
扩展资料:
《通知》明确,经核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申请者本人。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可探索以培训券或代金券培训试点。
按规定,培训职业(工种)按技能鉴定A、B、C三类标准确认。A类标准600元,B类标准500元,C类标准400元。实际培训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培训金额作为培训补贴标准。
当然,参加职业培训最终是实现就业。为此,《通知》规定,以上三类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福建省职业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费基数
20年成都社保最低社保基数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1月起按65781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193元/月,上限为16445元/月。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
法律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四川省人民政策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规定的比例逐年过渡,其中:2019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本着便民和规范管理原则自行确定。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每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定公布。省级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政策变化制定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2019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表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2019年5月起使用)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2019年5月起使用)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五、单位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2019年5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均工资”64717元,其中月平均5393元)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15.72元/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元/月。(不划入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3.14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与保险。)
特别提示:
1.2019年1月-4月,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档次按原规定标准执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
2.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月-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3.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4.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个体社保业务。
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主观:
一、社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社保缴纳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需要提醒的是,各地的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费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的事业单位社保缴纳比例,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方法在雇主雇员共摊保险费用的方法中,又可细分几种情况:1、费率等比分担制2、费率差别分担制3、费率等比累进制养老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1%,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月缴纳9%,自己缴纳2%失业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月缴纳0.5%,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生育保险:单位每月缴纳0.8%,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自己每月缴纳的比例是8%+2%+1%+8%=19%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月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就是缴纳413,每月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是413+190=603社保缴纳基数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但是如果你工资比基数要高,比如你一个月拿3000块,你单位这时候每个月就应该为你交3000×41.3%=1239元,而你个人每个月就该交3000×19%+=570元要确定单位为你到底缴纳的基数是多少很简单:如果你每个月扣300块的社保,那你的基数差不多就是300÷19%≈1578元二、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全文》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成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