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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成都社保维护
社保卡换卡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由参保单位统一通过市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保业务窗口申报并打印制卡清单。
1、通过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登录www.szsi.gov.cn→点击网上申报,选择CA认证安全登录或者非CA认证安全登录→申请劳动保障卡号,待社保部门审核确认→企业打印劳动保障卡清单。
2、通过社保征收业务窗口办理
(1)属于企业申报的人员,需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
(2)属于个人缴费窗口参保的人员,需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申报表》。
(二)《深圳市职工医疗保险证》或《深圳市社会保险证》持有人在申请换发社会保障卡时须提供数码照片回执;
《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持有人在申请社会保障时无须提供数码照片回执(参保人原照片错误或更换新照片情况除外),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将以上制证材料交给社保制证窗口并缴纳制卡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在20个工作日之后,凭制卡回执到我市社保制证窗口领取社会保障卡。如仍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2019年社保新政策
2019年社保出了新政策,和大家息息相关,具体有以下几点:1.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养老费率降低;3.社保基数的确定方法有所调整;4.五险变为四险:生育保险跟医疗保险合并,传统的社保五险变为四险。
2018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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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
您好!
与企业缴纳社保的计算公式相同,个人购买社保应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但灵活从业者交社保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在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规定上与企业有所不同。
个人缴纳社保的基数和比例,国内各地的规定存在差异,一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所在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费比例为18%-28%。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具体缴费标准,建议咨询所在地的社保局。
成都市最新社保政策
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确保居民年老之后基本生活,成都社保局制定并颁布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本办法总共12条,其对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转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细致说明,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提供了法律依据。
成都社保官方网站
法律主观:
你好,成都社保怎么办理,去当地社保局,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 牵头全市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体系建设。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并组织落实;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
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监督相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并指导落实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负责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牵头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我市禁止使用童工和非法使用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配套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督(查)办相关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来蓉创业就业促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九)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等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拟订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随军随调家属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