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社保购房准备资料 购房条件

成都 社保 购房条件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

成都高新区购房政策是什么

成都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每年到成都旅游的人有很多,而更多的人愿意在成都买房落户,使得当地的新房和二手房的交易量不断增长,也促使了成都的房价不断上升。如果你想要在成都高新区买房,最近有什么新政策?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一讲成都高新区买房的新政策。

一、成都高新区买房的条件

1、如果你是成都本地人,那么在全市范围之内已经买了一套房子,或者家里面没有房产,就可以在成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

2、如果你是成都当地的居民,而且是单身,家庭在本地没有房产,那么可以在成都高新区购买一套房子。

3、如果你是外地人,需要提供两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还要提供你在当地无房且有稳定工作的证明,这样即可在成都高新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

二、成都买房资格

1、在成都想要买房子是按照区域来划分的,如果你的户口在成都哪个区域,就能够拥有这个区域的买房资格。

2、但是如果你在这个区域内户籍还没有满两年,就需要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而且最后一个月缴纳社保也必须在这个区域内缴纳,如果你不是本地人,需要缴纳两年以上的社保,同时要求最后一个月也必须要在高新区缴纳社保,就能够拥有在高新区买房的资格。

3、如果是成都本地人,还是单身,可以买一套。如果是两人以上的家庭,可以购买两套。如果不是成都本地人,需要提供社保缴纳的证明,而且必须要连续缴纳两年之后才能够在成都高新区购买一套房子。

三、成都高新区买房具体怎么做

首先需要提供你买房的证明,比如说要有缴纳社保,然后要持当地的居住证,准备相关的材料,可以参加成都高新区买房摇号的流程。或者满足了买房的资格,就可以到高新区通过售楼处或房产中级公司买房。

以上几点就是关于在成都高新区购房的新政策。

购买成都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社保需要材料:

1、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表。

新开户的:A、外地户口:身份证复印件;B、本地户口:失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已开户的:A、外地户口:社保编号、原单位解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B、本地户口:社保编号、失业证(从原单位一个月内转移到新单位的不需要失业证,只需解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成都高新区社保购房准备资料 购房条件

成都高新南区缴纳社保购房范围

法律分析:具有A(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以下区域购房:

A本区域

B区域成都天府新区

C区域(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E区域(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审核通过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