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对于超过责令限期依旧未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
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他处罚
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欠缴保险费的,社保机构有权处罚,并可能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