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保险剩余的60天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西安生育保险剩余的60天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我是2018年3月剖腹产的,社保局只发放了113天的产假津贴,请问剩余的60天不发了吗还是需要单位发放?有没有文件可参考? 根据市人社发〔2018〕15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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