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
报销药费限额为10元。
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
镇卫生院就诊
报销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
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为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包括药费和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等)限额为200元。
手术费也在报销范围内。
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而不同: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每天治疗费和护理费补偿10元,限额200元。
门诊和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支付
在职职工: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50%,最高限额为2万元。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0%,最高限额为2万元。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80%,最高限额为2万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