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如下:
职工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急诊人员: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91%、退休9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5%、退休9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85%
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1%、退休8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75%、退休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70%、退休75%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61%、退休6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55%、退休6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50%、退休55%